本書作者奧斯汀于1775年出生在英國漢普郡一個名叫斯蒂文森的村子里,父親是一位鄉(xiāng)村教師。她沒有受過多少正規(guī)教育,卻在父親主持的家學中大量涉獵各種書籍,獲益匪淺。 15歲時,她便開始寫短劇、小品試筆,娛樂家人,21歲完成的小說已濟身英國文壇最佳作品行列。奧斯汀的小說均為愛情故事,但她本人卻終身未婚。她于1817年辭世,時年不足42歲。
《愛瑪》像奧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樣,情節(jié)圍繞著女主人公的擇偶活動而展開,著力揭示出當時英國社會潮流中, 以婚配作為女子尋求經濟保障、提高經濟地位的惡習,中門第而不顧女子感情和作人權力的丑陋世尚?!稅郜敗分械闹饕越巧非笈c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與溝通,要求社會地位上的平等權力,堅持獨立觀察、分析和選擇男子的自由。在當時的英國,這幾乎無異于反抗的吶喊。
《愛瑪》也像奧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樣,著墨于凡人瑣事,場景情節(jié)多比較平淡,但是他為什么能創(chuàng)造出令讀者如醉如癡不忍釋卷的效果呢?回答應該說是多方面的。
在一個方面,它通過了主人公愛瑪營造了讀者閱讀時的自我陶醉的心理氛圍,一百多年來,《愛瑪》的讀者往往都是一口氣讀完它,然后對閱讀感受津津樂道。讀者仿佛置身于主人公的地位,不由自主的被吸引進主人公的角色,親自參與作品的情節(jié)發(fā)展。讀者隨著故事的展開,與主人公保持著比較緊密的心理聯系,遇到還擊和荒誕的情節(jié)變化,便有與共鳴而忍俊不禁和捧腹大笑,讀到尷尬場面,讀者也頗感難為情。
在另一個方面,《愛瑪》的情節(jié)又是一個謎,讀者在作者的引導下,試圖去解這個謎。從這個意義上講,《愛瑪》有類似一部神秘的的偵探小說。作者謹慎的將一些重要的線索掩蓋起來,知道需要時才揭示出真相。讀者從愛瑪的角度去觀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希望通過種種線索去探求真相。雖然讀者不能精確地預測到結果如何,但是, 一種預先已經朦朧有所了解的感覺卻貫穿閱讀過程的始終,等到“秘密”揭示出來,讀者的感覺是早就有所預料。作者的這一手法,或許可以稱作對讀者虛榮心里的滿足。作者仿佛在對讀者說:你我都知道愛瑪的觀念又多荒誕。這種感情強化了閱讀時的戲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