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產生自新世界的詞當中,最能代表美國精髓的恐怕要數(shù)O.K.了。先不說這個詞對于國際社會的交流所作出的貢獻,僅從文字的角度來說,這個詞功能太強大了。它可以當形容詞:Lunch was ok.(午餐還可以);可以當動詞:
Can you ok this for me?(你能幫我搞定這個嗎);可以當名詞:I need your ok on this.(我需要你的同意);可以當感嘆詞:Ok, I hear you.(好,我能聽到);可以當副詞:We did ok.(我們表現(xiàn)得還行)。
O.K.也能表達很多情感:可以是很隨意的贊同,比如Shall we go?(我們走嗎)——O.K.(好的);也可以表達很高的興致,比如O.K.?。ê脴O了);還有勉強的回答,比如The party was O.K.(晚會還湊合吧);另外,也會拿來當語氣詞使用,比如O.K.,can I have your attention please?(好了,請你們注意好嗎)。
O.K.這個詞不僅在英語世界暢通無阻,在全世界其他的語言中也十分盛行(從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語到菲律賓塔加祿語,都吸收了該詞表示肯定的意思)。只是該詞的拼寫不太統(tǒng)一,有的是O.K.,有的是OK或者okey。這個詞的起源不甚清楚,從該詞被使用以來就引發(fā)了人們熱烈的討論。關于它的起源,主要有以下三種說法:
1.它來自某人或者某物的名字首字母縮寫。比如有一個叫Old Keokuk的塞克印第安族酋長;或者一名叫Obadiah Kelly的船運代理商;還有來自范布倫總統(tǒng)的綽號Old Kinderhook;也有的人認為是來自19世紀流行的一種叫Orrins-Kendall的餅干。這種說法的落腳點最終都是說這些名字的縮寫一開始被印在或潦草地寫在文件或者板條箱上,后來就逐漸成為了品質或者可信的代名詞。
2.它來自英國或某國的方言,或者從地名改編而來,比如芬蘭語的oikea、海地語的Aux Cayes(這是一種廣受好評的蘭姆酒品牌),或者是印第安克圖語的okeh。威爾遜總統(tǒng)顯然非常喜歡這個印第安克圖語,所以,他堅持把OK拼為okeh。
3.它是oll korrect的縮寫。據(jù)說這是美國第七任總統(tǒng),識字不多的杰克遜總統(tǒng)所使用的拼寫。
上面三種假設中的第三個假設看起來比較不靠譜,但是卻很有可能是正確答案。不過要把這套理論當中關于杰克遜總統(tǒng)的部分去掉,并加上一些說明才能讓人信服。哥倫比亞大學的里德(Allen.W.Read)教授花了多年的時間探究O.K.
的歷史,他發(fā)現(xiàn)1838年的波士頓和紐約流行一種文字游戲,當時的年輕人流行把一些表達寫成縮寫形式,比如把oll wright=all right寫成O.W.、把oll korrect=all correct寫成O.K.,以及把know yuse=no use寫成K.Y.等。
O.K.第一次出現(xiàn)在出版物上,是在1839年的3月23日發(fā)行的《波士頓早報》上。不過,僅此一次并無法保證這個詞的流行程度。碰巧的是在1840年范布倫競選總統(tǒng)連任后,由于他出生在紐約州北部的胡克鎮(zhèn)(Kinderhook),因此便以Old Kinderhook這個綽號而聞名。當時他的競選團隊被命名為民主O.K.黨(Democratic O.K.Club)。就這樣,這個詞成為了貫穿整個競選團隊的團結口號,而且迅速在美國流行起來。這對于范布倫也許是一點安慰,因為他在此次競選中敗給了哈里森,而哈里森也同樣有句響亮的口號:Tippecanoe and Tyler Too(選蒂帕卡努戰(zhàn)役的英雄,也選泰勒)。
新移民們在登上美洲大陸第一天起就開始使用新詞,不過,他們什么時候開始采用獨特的美式發(fā)音卻是個謎。沒有人能說得清是從什么時候開始有了這種腔調,或者是怎樣演變的。
早在1791年,拉姆齊(David Ramsay)博士作為美國第一位歷史學家,在他的《美國革命史》(History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中提到,美國人使用的語言具有純凈的特質。對此,拉姆齊歸因于來自英國各地的人們來到美國后均拋棄了各自的方言和特殊的用語習慣,只保留了那些對所有人都適用的、基本的語言部分。
不過,以上解釋并不意味著他們說的英語跟今天的美國人說的一樣。伯奇菲爾德指出,華盛頓總統(tǒng)的口音和英國首相諾斯勛爵一樣,充滿了英國味兒。不過,諾斯勛爵的口音可能要比其他任何一位英國首相更美國化。比如,諾斯讀necessary時,很可能會把整個詞的音都發(fā)出來,他也會像美國人那樣讀path和 bath,會把cart和 horse中的r音發(fā)得很飽滿。還有,他在用詞方面也傾向于美國化,一些詞當時在英國已經(jīng)很少使用了,然而在美國還在繼續(xù)使用。
在英美戰(zhàn)場上的兩國士兵也是一樣,就像伯奇菲爾德說的,他們使用的語言也基本一致,除了一些極其細微的差別。英美戰(zhàn)場的士兵說join和 poison可能和我們今天說的不太一樣,聽起來更像jine和 pison。他們說speak和 tea時聽起來像 spake和 tay, certain和 merchant聽起來像sartin和 marchant。
有一種經(jīng)常被提到的說法,即認為在美國獨立戰(zhàn)爭快結束時,美國人對英國人的敵意已經(jīng)強烈到讓美國人想說另一種語言的地步。這種說法被多次提到,甚至連知名學者奎爾克在他的《英語的用法》(The Use of English)中也提到過。盡管如此,這種說法實在是缺乏依據(jù)??赡艿拇_有人提出過這種建議,但是事到如今,我們已經(jīng)無法考證了。
我們所知道的是,即使是有這樣的提議,也沒引發(fā)廣泛的討論,這實在是一件很蹊蹺的事情,而且,美國的建國元老們幾乎從不曾對美國的官方語言有過思慮,在憲法中也完全沒有提及,好像英語理所應當是美國的官方語言一樣。所以,結論是,即使有人提出過類似的建議,也沒有人理會。
但是的確有很多美國人,包括杰斐遜和韋氏都認為美語終將演變成和英語差距較大的一種語言。富蘭克林看到他的故鄉(xiāng)賓州居住著越來越多的德國移民,非常擔心有一天美國會分裂成各種語言不同的區(qū)域。但是,這些擔憂都沒有成為事實,這值得我們探究背后的原因。
1840年前,美國每年接受不超過兩萬移民,主要是來自非洲的奴隸和不列顛群島的英國人。從1670年到1840年,移民總數(shù)不超過100萬。然后,由于1845年愛爾蘭饑荒以及其他地區(qū)爆發(fā)的政治動亂,涌入美國的移民數(shù)量急劇增加。19世紀后半期,3000萬移民涌入美國,到了20世紀早期,移民數(shù)量更為驚人。在1901年到1905年移民高峰期,就有100萬意大利人、100萬奧匈帝國人以及50萬俄羅斯人移居美國,還有數(shù)萬名來自世界其他地區(qū)的移民。
到20世紀初,紐約說德語的人的數(shù)量只比維也納和柏林的少,說愛爾蘭語的人數(shù)僅次于都柏林,說俄語的人比烏克蘭的基輔市還要多,說意大利語的人也比米蘭和那不勒斯的人多。1890年,美國有800份德國報紙,當?shù)谝淮问澜绱髴?zhàn)爆發(fā)時,僅僅在巴爾的摩一地,就有4所小學只用德語授課。
新移民來到美國后,多半是聚集在自己同胞居住的社區(qū)里,自成一個領地。巴利特(John Russell Bartlett)說,來紐約州的奧內達郡(Oneida)之后,你能聽到的可能都是威爾斯語了。在所有這些移民領地中,最有名、最持久的或許算是孟諾教派(Amish)教徒的聚居地了。他們主要居住在賓州南部的蘭開斯特郡及周遭地區(qū),他們說的方言,后來被誤稱為賓州荷蘭語(Pennsylvania Dutch,這個名稱是Deutsch的誤用,Deutsch這個詞其實是德文中德語的意思)。
在美國,大約有30萬人仍然以賓州荷蘭語作為自己的母語,而且可能約有60萬人會說這種語言。這個驚人的數(shù)字與孟諾教徒不尋常的孤僻個性有關。他們中很多人至今拒絕使用汽車、拖拉機,拒絕用電和其他現(xiàn)代生活中常用的設備。
賓州荷蘭語是一種蹩腳英語,它借用英語中的詞匯,卻沿用德語的語法和俗語。最有名的例子就是outen the light,即熄滅燈火的意思。類似的說法還有:
Nice day, say not? / Nice day,isn't it?(好天氣,不是嗎?)
What's the matter of him? / What's the matter with him?(他怎么了?)
It's going to give rain. / It's going to rain.(快下雨了。)
Come in and eat yourself. / Come and have something to eat.(來吃點東西吧。)
It wonders me where it could be. / I wonder where it could be.(我就奇怪了,它會在什么地方?)
以上句子,左邊的是賓州荷蘭語。除了用法之外,他們的發(fā)音也會帶著德國腔,比如,George會發(fā)成chorge,bridges會變成britches,told會變成tolt。很多當?shù)厝说浆F(xiàn)在都發(fā)不好v和th這兩個音。visit會說成wisit,this會說成ziss。不過,有兩個重點要記?。旱谝?,賓州荷蘭語是一種屬于英語的方言;第二,這是由該地居民與現(xiàn)代文明生活極端隔絕所致。
從19世紀開始直到20世紀,美國有很多地區(qū)存在類似的孤立語言社區(qū)。比如明尼蘇達州和達科他州的挪威語社區(qū),內布拉斯加州的瑞典語社區(qū),威斯康星州和印第安納州的德語社區(qū),以及其他許多地方的類似社區(qū)。
很多人認為,這些不同語言社區(qū)的存在最終會導致美國變得跟歐洲那樣,被分成不同的語區(qū),或者至少會變成存在較大差異的英語方言區(qū)。但是,這種事情最終并未發(fā)生。而且,情況似乎正好相反,美國人的語言不僅沒有變得分歧化,反而更趨于一致性了。為什么會這樣呢?
有三個主要原因:第一,人們在美洲大陸上不斷地來回遷移,使永久性的地域差異很難形成,美國人早在社會學家想到社會流動性之前就喜歡社會流動了;第二,來自不同背景的人們相互融合,對語言的統(tǒng)一性有促進作用;第三,也是很重要的一點,社會壓力以及渴望一個共同的國家認同,促使人們使用統(tǒng)一的語言。
如果不能很好地融入新社會,那么就有可能成為社會之外的人。人們會給他們加上標簽,鄙視他們的背景。比如,代表意大利移民的wop,來自意大利語guappo,是趾高氣昂的家伙的意思。德國佬叫kraut,取自德語sauerkraut(酸菜)這個詞。猶太人叫yid,因為猶太人使用意第緒語Yiddish。Dago是由西班牙語的Diego而來。kike也表示猶太人,因為很多猶太人的名字都是以ki 或者ky結尾。還有代表愛爾蘭人的micks和paddlies。我們在前面曾提到外來移民的子女常常會完全融入到新社會,且根本無法再講父母的語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