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語是指表述法律科學概念及訴訟或非訴訟法律事務時所用的語種,是在立法和司法等活動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律專業(yè)特點的語言。因此,在法律英語中不僅有眾多具有法律專門意義的特殊詞匯,而且規(guī)定人們權(quán)利和義務的法律、法令或契約等法律文書所表述的內(nèi)容也都必須準確、嚴密、客觀和規(guī)范,不容許絲毫的引伸、推理或抒發(fā)和表達感情,因而法律英語有其特有的風格,在翻譯上也有其特有的方法和要求。隨著我國現(xiàn)代化建設(shè)進程的日益加快和對外交流的不斷擴大,法律英語的翻譯需求量越來越大,所以法律英語也逐漸得到了教育界的重視。由于法律文本有其自身的特點,因此法律翻譯具有很強的跨專業(yè)性,其不僅需要譯員具備扎實的語言和翻譯功底,還需要相當深厚的法學造詣。
一、語種對法律英語的影響
很多學者對法律英語詞匯特點有著不同的看法,一部分學者認為法律英語中表示某某人用“ed型”名詞較好,如accused被告人、Registered注冊人,一部分學者則認為法律英語的用詞要非常準確,不能有絲毫的偏差。除此之外,法律英語還有以下特點。
1.英語與拉丁語。目前,全球最流行的語言就是英語,在英國的歷史記錄上有三種語言,包括有拉丁語、英語和法語。1066年,英國諾曼征服戰(zhàn)爭爆發(fā),戰(zhàn)爭結(jié)束后英語、拉丁語及法語成為英國的主要語言,并且法語成為英國的國語。在中古英語時代,英國的皇室血統(tǒng)都來源于法國,因此法語成為影響英國法律的主要因素,如今,法律用語直接由法語轉(zhuǎn)化而來的還有很多,比如client(委托人),assize(巡回審判),summons(傳票)等。所以要想使法律用語翻譯有一定的準確性,就必須對法語術(shù)語有一定的了解。在公元567年,英國有了新的宗教傳入“基督教”,拉丁語由此便傳入了英國,并取得合法地位。例如: proviso(限制性條款),action in personam(債權(quán)訴訟),alibi(不在犯罪現(xiàn)場) 等。因此,在英國學習法律專業(yè)學院的學生既要完成拉丁語課程又需拿到拉丁語學位證書。
2.古體詞匯與拉丁生詞。法律是為了約束人們而制定的,從古至今在書面的作用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還有許多原始的英文詞,例如,在法律正式文件開頭部分都會加上by means of或者by reason of this譯為“因此”,常以considering that來引出合同書的依據(jù),譯為“鑒于”.古體詞在英文法律中是到處可見的,在一些英文上都有hereby、therein、hereunder等詞匯,whereby、hereof等這些詞匯在我們語言就很少表達出來。英文法律中的hereinafter、heretofore、thereat、thereunto這些詞匯在一定程度上精準的表達出雙方的契約和合同雙方的利益。在英文法律中還會運用到拉丁詞void ab initio(自始無效)、agent ad litem(訴訟代理人)等,法律不能潦草而編成,必須保證它的精準性。
二、不同文化習慣法律英語翻譯的影響
在翻譯時,一定要精益求精,不要千篇一律,奈達先生說過:“成為雙語人才,已經(jīng)成為一個文化”.如此才能提高法律的精準度,體現(xiàn)法律的公正公平。法律是由多方的語言通過借鑒,以及在生活中事所發(fā)生的事實來組成的,而不是單方面的,在翻譯的時候,翻譯者要最大程度的去借鑒,不是以篇蓋全,要精準、科學、人文化,這樣才能體現(xiàn)法律的透明度,所以翻譯人員在翻譯上要把法律知熟知透,如果翻譯人員在翻譯上不夠重視,對法律不尊重就會殃及魚池,到時候亡羊補牢,為時已晚。
美國是個法律透明度很高的國家,如果被告人士對法官的處理不滿,可以請求更高的院士來進行審判。而最高院士被叫做“Areopagus”,根據(jù)自身的習慣來表達對最高法院的闡釋,一般在美國都是用“the Supreme Court”來表達最高法院。在“the USA”還沒有成立時,最初是西歐國家的殖民地,至此華盛頓組織帶領(lǐng)人們反抗并成立了美國,起初戰(zhàn)火燎燎,地廣人稀,因此人們犯罪后直接由高級法院來審判,所以就有了the Highest Court,隨著國家的發(fā)展人們生養(yǎng)繁殖,社會進一步闊達,犯罪人數(shù)越來越多,至此成立了地方法院。
國家不同,人文處事不同,環(huán)境不同也就決定了法律的不同。在我國的法律上可以分為小范圍和大范圍,在一定程度不能很好的體現(xiàn)法律的精準性,在法律上的修改方面也需要通過全國人民大會,在地方下人們不能自己制定相關(guān)的法律,制定了也是形同虛設(shè),起不到作用。而在大范圍上中央來根據(jù)地方來制定相關(guān)的條款,來約束人們,至此以后在法律的英文翻譯上也出現(xiàn)了大范圍和小范圍的詞語generalized、narrow來闡述這兩個詞語,我國憲法在一定程度上對英文法律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但沒有精準的體現(xiàn)出來,在此我國制定了在英文法律上,闡釋一定要有明確的語言不能繁衍而生。
語言上雖然文字不同,但是也有他們的相同之處,就如人和動物雖然不同但是人和動物同屬于動物,但是差別又很大,在人和動物的日常行為上和飲食上,西歐有個著名的學者說過:“人是世界上唯一用背睡覺的動物,而在文字方面英文和漢語相同卻又相異,英文注重的事物表達的精準,精準的看待文字之間的關(guān)系,如果句子中有不清楚的或者朦朧的,英文是不采用,在漢語中也注重詞性的精準,但是更注重詞性的流利行和聯(lián)系度,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能夠確保的翻譯的精準,在翻譯上每個國家其實也可以根據(jù)習慣來翻譯法律中的意思,只要最大程度的表達法律的精準就沒有什么問題了,闡述法律的意思,這樣起到了法律翻譯的精準,又能很好的體現(xiàn)法律的意思。如”I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law all citizens are deemed as equals.“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忽略某些細,可以翻譯為:”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翻譯中確保句子的精準度就可以了,而不是要每個詞語都要表現(xiàn)出來,只有精準度才能確保翻譯的完整度。
三、技巧
1.增譯法。根據(jù)英漢兩種語言不同的思維方式、語言習慣和表達方式,在翻譯時增添一些詞、短句或句子,以便更準確地表達出原文所包含的意義。如:Even the people in the fascist countries were stripped of their human rights. 譯文:即使法西斯國家本國的人民也被剝奪了人權(quán)??傊?,通過增譯,一是保證譯文語法結(jié)構(gòu)的完整,二是保證譯文意思的明確。
2.減譯法。這是與增譯法相對應的一種翻譯方法,即刪去不符合目標語思維習慣、語言習慣和表達方式的詞,以避免譯文累贅。如: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always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譯文:中國政府歷來重視環(huán)境保護工作。
四、結(jié)束語
為了能夠更好的翻譯法律英語,我們需要熟讀那種語言背后的歷史故事,了解它的國家的民俗習慣,對此進行研究分析確保翻譯的準確性。并且注重對翻譯人才的栽培,提高法律英語翻譯的技巧,逐步積累法律英語翻譯的經(jīng)驗。
參考文獻:
[1]張自偉,趙業(yè)新.法律文化因素對法律英語翻譯的影響[J].法制與社會,2016,(35):7-8.
[2]王希.影響法律英語翻譯的文化因素與對策探索[J].產(chǎn)業(yè)與科技論壇,2016,15(17):225-226.
[3]賈鵬飛.影響法律英語翻譯的因素分析[J].英語廣場,2016,(5):51-52.
[4]王建.影響法律英語翻譯的因素[J].中國科技翻譯,2003,(1):1-5.